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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人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6年03月23日  点击:[]

为做好我单位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厦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院系所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统考名额

少民骨干计划

社会学系

030301

社会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

0

社会学系

030302

人口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

0

人类学与民族学系

030303

人类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

1

人类学与民族学系

030400

民族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

1

人类学与民族学系

0303Z1

边疆社会研究

学术学位

全日制

4

0

社会工作系

035200

社会工作

专业学位

全日制

15

0

社会工作系

035200

社会工作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25

0

注:不含立功表彰免初试计划。

二、复试比例

1.单科和总分均不低于学校相应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

2.统考名额与各专业复试人数分别按以下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统考名额复试比例的专业,上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名单。说明:若统考名额乘以复试比例不是整数,则按照向上取整的规则确定复试人数。

(1)社会学、人口学:1:2

(2)人类学、民族学:1:2

(3)社会工作(全日制):1:1.5

复试名单详见附表,请入围考生实名加入QQ群:605061005,后续相关安排将在QQ群里通知。

三、复试资格审查

1.时间:

社会学、人口学:3月26日下午4:00

人类学、民族学、边疆社会研究:3月26日下午4:30

社会工作(全日制、非全日制):3月30日下午4:00

2.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西路1号海韵行政楼A栋103/104教室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并按顺序用回形针夹好后提交:

1.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 “下载区”下载)。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3.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等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准考证。

7.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 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告知书》。

9.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还须提供相关奖励和表彰证明,以及退出现役证明。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70%):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行、创新能力、培养潜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外语能力(30%):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合格/不合格):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汇报和答疑)。其中,学术型硕士考生需独立进行PPT汇报,内容应包含自我介绍、研究经历(包括实地调查经历,代表性成果及其主要内容等)、对所报专业的兴趣点、对未来学业和研究工作的设想,及其他展示个人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创新意识等内容,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PPT汇报结束后进行专业提问,外语能力和思政部分采用现场抽题方式进行考核;专业型硕士采用ppt汇报与现场抽题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ppt内容包含个人介绍+研究计划(重点),5页左右,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3.复试方式:面试

4.复试时间:

(1)社会学、人口学:3月27日上午8:30

(2)人类学、民族学、边疆社会研究:3月27日上午8:00

(3)社会工作(全日制、非全日制):3月31日上午8:00

若复试时间调整,将在会QQ群里通知。

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拟录取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2.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应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于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以寄出时间为准),体检报告日期3个月内有效。

七、监督

咨询电话:社会与人类学院 0592-2186554

投诉举报电话:社会与人类学院0592-2182205,招生与考试办公室0592-2188888。

      八、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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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92)2180933/(592)218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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