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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人类学院

关于2026年校庆期间陈荣理自强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6年04月03日  点击:[]

为助力厦门大学新百年建设,支持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泉州市圣能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捐资设立“陈荣理自强奖学金”。

一、奖励范围

社会与人类学院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奖励金额

“陈荣理自强奖学金”每年奖励总金额3万元,奖励本科生5名,研究生5名,每名奖励3000元。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 学习成绩优秀,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本科生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应修课程全部合格(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研究生具有突出的公开发表科研成果;

(研究生科研计分参照《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本科生综合表现计分参照《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综合表现评定细则》)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评审周期本科生需有社会实践参与经历或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4.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本科生申报陈荣理自强奖学金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陈荣理自强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二)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请有意申报同学于【4月7日中午12:00前】提交申报材料(含汇总表、评议表、相关证明材料等,详见附件)至学院邮箱ssaxg@xmu.edu.cn,邮件标题写明“本/硕/博—姓名—申请陈荣理自强奖学金”。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申报材料复核

学院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后,预计4月8-11日组织申请人到学院进行申报材料复核。

五、其他

1. 本奖每年在校庆期间评定一次,原则上,在学期间,只能获评一次该项奖学金;

2. 陈荣理自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奖资格或获奖资格:

(1)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2)参评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并被学校(学院)处分者;

(3)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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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92)2180933/(592)218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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