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一)简介
厦门大学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预科学生。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
学院分配金额为32500元。
(三)申请条件
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
二、大方科技新才助学金
(一)简介
为支持厦门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帮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福建大方睡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厦门大学大方科技新才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资助1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2000元/年。
学院1个名额。
(三)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同等条件下,福建省长汀一中或者江西省瑞金一中毕业的学生优先。
(四)报送材料要求
提交《大方科技新才助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评定结果公布后,获评学生提交感谢信(手写版)。
三、应锦襄励学金
(一)简介
中国语言文学系应锦襄教授的学生们为弘扬应锦襄教授之德艺双馨精神,自发捐款设立“应锦襄励学金”,希望以此奖掖后学,传承榜样。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每人8000元/年,资助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可推荐1人,学校差额评选。
(三)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2025、2024级);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4.家境贫寒、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25年度成绩排名前30%);
5.心怀感恩,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四)报送材料要求
提交《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附件2),评定结果公布后,获评学生提交感谢信(手写版)。
四、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
(一)简介
由厦门大学出资设立,用于对西藏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5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年度资助额度20万元。
名额不定,一等受助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所在单位申报总人数的5%。(不足一人按一人推荐)。
(三)申请条件
1.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西藏生源的少数民族本科生、预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以上项目均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审核。请符合条件意向申请的学生于【3月20日(周五)14点前】登录学工系统“助学金申请(春季)”应用(http://xmuxg.xmu.edu.cn/xmu/app/461)中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其中,如有申请大方科技新才助学金、应锦襄励学金,请于【3月20日(周五)14点前】将相应汇总表、推荐表提交至学院邮箱ssaxg@xmu.edu.cn。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提交,逾期恕不催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学校原始通知详见: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厦门大学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