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寒假将至,为让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假期,现将学校和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留校登记
全体学生于1月8日上午11:00前通过“My Leave寒假离校登记”应用(https://xmuxg.xmu.edu.cn/app/179)完成离校、留校相关信息登记,确保填写的信息完整、准确。在籍在校的全日制全脱产学生均需通过系统登记。
离校:指在1月17日前离校且2月23日之后返校的学生,需填写“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此类学生不需集中安排住宿。
半程留校:指在1月17日至2月23日期间仅有部分时间在校的学生,需填写“留校开始时间”“留校截止时间”和“返校时间”,其中留校时间为多次且不连续的学生的“留校开始时间”填写第一阶段留校的时间、“留校截止时间”填写最后阶段的留校截止时间并在备注中说明;此类学生需集中安排住宿。
全程留校:指寒假期间均在校的学生;此类学生需集中安排住宿。
留校学生如有参加学校除夕围炉、新春加餐等需求,请务必在系统中登记。
1月17日-2月23日期间,学校将对没有在“My Leave寒假离校登记”应用登记集中安排住宿的宿舍,实行统一断电。2月24日前提前返校的学生,向学院报告后统筹安排至学院预留的集中宿舍住宿,后勤水电管理部门不再单独为提前返校学生开通宿舍电源。集中住宿原则上至少2人一间。
二、强化安全教育意识
全体学生离校前关闭门窗、水、电等,落实好安全检查工作;要注重交通安全、外出安全教育,返乡、外出和返校时,不坐“黑车”,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等;注重人身、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诈反诈(特别是机票改签、退订等)、饮食安全和防范各类传染性疾病,防范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加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不参加非法宗教、传销等活动,遵守互联网各项法律法规,文明上网;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学生宿舍和床位不得出租出借,不得擅自留宿他人;遵守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请销假制度、规范请假流程,对无故未按要求返校者,学院要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月1日为学生返校报到注册日,对在报到当日未到校且未请假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等“无故未返校”学生,学校将予以通报。根据《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规定,申请表彰奖励的条件之一为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因此,对“无故未返校”的学生,学院可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相关工作规定,不再推荐其参加评奖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