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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人类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5年12月19日  点击:[]

(本通知已按照2025年12月22日学生处最新补充要求同步作了更新)

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分配

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面向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预科生、研究生(不含交流生和外籍学生),每人奖励10000元。本年度评奖,我院研究生1个名额本科生1个名额

二、奖学金评定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评审办法》

3.《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4.《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综合表现评定细则(2025年修订稿)》

三、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请有意参评同学于12月22日(周一)中午11:3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ssaxg@xmu.edu.cn,邮件标题写明“本/硕/博—姓名—申请燕宝奖学金”:

(1)《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学生申请表》(附件2);

(2)《2025年研究生燕宝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3,涉及科研成果需在研究生院教务系统中审核通过);

(3)《2025年本科生燕宝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4);

(4)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研究生请将科研成果材料按照汇总表填写顺序打包提交;本科生请提交附件5《2025年本科生燕宝奖学金评选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燕宝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其他校级奖学金(当学年度三大奖除外)等校内评选的奖学金兼得,即如获得本奖项,则不可参评2025-2026学年三大奖(2026年校庆期间评选);

2.燕宝奖学金的评审周期为上一学年。因此本轮评奖请提供2024-2025学年内获得的科研成果、奖项材料

3.国奖、校奖评定时已使用过的科研成果,也可用于申请燕宝奖学金(成果需为2024-2025学年期间);用于申请燕宝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后续也可用于申请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按照相关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等其他奖项;

4.燕宝奖学金由学校评定,但不属于校级奖学金(落款和盖章不是厦门大学,是厦门大学学生资助管理科中心)。

5.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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