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5年下半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评选名额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包括交流生和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我院学生可参评奖学金项目如下:
1.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22人(1000元/人)
2.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44人(500元/人)
3.其他六种奖学金合计44人(500元/人)
其他六种奖学金包括学业进步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
二、评审办法
学校及学院评审办法详见附件。请申报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选条件进行申报。
三、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要求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已获得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和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已获得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5年9-10月份评选)的学生不能参评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4.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处分解除前或2025年下半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申请同学需提交相应的申请表、证明材料等,所有需提交文件详见附件。
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命名“年级专业-姓名-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成绩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命名“年级专业-姓名-证明材料”)
学院负责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请各班级负责人于2025年11月12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含申请表、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ssaxg@xmu.edu.cn,邮件标题和申报材料写明“年级专业-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材料”(例:23级社会学-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为不影响整个学院评奖进度,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