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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人类学院

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30日  点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助学金项目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5〕9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3〕1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情况,现将我校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2025级学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2025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2025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和本次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评审年度

评审参考年度为2024-2025学年,即2024年9月-2025年8月,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本科生46名,每名6000元;硕士研究生44名,每名8000元;博士研究生11名,每名10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我院生源情况,本次我院研究生(全日制学生)可自由申报,本科生不涉及。

六、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院系,由各院系评奖委员会根据推荐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院系公示通过,初审标准请按附件3《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执行。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各院系报送的评审材料,择优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七、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人将附件中的申请表、汇总表,以及学生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5年10月9日(周四)报送至学院A308办公室辅导员处。同时,请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至以下信箱:ssaxg@xmu.edu.cn。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请务必严格按申请审批表的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包括字体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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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92)2180933/(592)218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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