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厦大学(2020)5号〕的文件精神,学院现开展2025-2026学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校优秀在学研究生及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4.道德品质优秀,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5.学生兼职辅导员要求学业优良,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等的优先考虑;
三、管理工作
1.学院负责对兼职辅导员管理和培养,严格执行“学徒制”的培养模式,做好对兼职辅导员培训和指导工作,专兼职辅导员共同完成“带班带生”工作。
2.兼职辅导员因故需要解聘或调整的,应及时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上报学生处备案。
3.兼职辅导员工作时长达1年以上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任职证明。
4.学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按勤工助学设岗计酬,由学院发放工资,每位兼职辅导员的工资标准不超过1000元/月(跨校区工作的不超过1200元/月)。一般情况下每年发放10个月工资(寒暑假期间不发放,如特殊在岗情况下可另行申报)。
5.考核优秀者,学校将增发2400元工作津贴,作为奖励。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同学于【8月17日】前提交《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至学院学工邮箱ssaxg@xm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社会与人类学院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
社会与人类学院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