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4-2025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我院学生可参评奖学金项目如下:
1.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人(1000元/人)
2.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19人(500元/人)
3.其他六种奖学金合计19人(500元/人)
其他六种奖学金包括学业进步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
二、评审办法
学校及学院评审办法详见附件。请申报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选条件进行申报。
三、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要求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已获得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4年12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4)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4-2025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奖学金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申请同学需提交相应的申请表、证明材料等,所有需提交文件详见附件。学院负责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各班级负责人请于6月3日(周二)24:00前将申报材料(含申请表、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ssaxg@xmu.edu.cn,邮件标题和申报材料写明“年级专业——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材料”。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