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厦大委综〔2022〕27号),现将学院2025年春季“推优”工作(本次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我校在校在籍在册团员,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团龄可在智慧团建中查看)。
2. 截止2025年2月26日,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以上、基本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的优秀团员。
3.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无违规违纪现象,无挂科(重修通过的除外)。本科生原则上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70%,上一学年志愿工时应达到20小时以上(含20小时)。
5. 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自觉用优秀团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 积极参加校园文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校内有一定的影响。
二、推荐程序
1.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半数以上。
2.团支部委员会按照《入党申请人推优汇总表》中的信息,介绍符合 “推优”条件的团员情况。
3.提名团员对自己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情况进行陈述。
4.至少两名同学发表对提名团员的评价及意见。
5.与会团员参考以下指标,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实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提名人,进入考察环节。如符合条件团员数超过本支部推优名额,则按照票数由多到少排序筛选出最终名额。
(1)参与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团学活动次数(团支书处有统计)。
(2)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时数。
(3)成绩排名情况和参与学术竞赛的获奖情况。
(4)与同学、室友的相处情况,是否具有团结意识和群众基础。
6.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进行考察,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确定“团推优”推荐排序人选。
7.团总支将“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8.公示无异议后,团委考察审核,确定“团推优”人选。对符合条件的,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向党支部推荐。
三、时间安排
1.候选人填写《入党申请人推优汇总表》(附件1)。
截止时间:2月28日晚上8点前,电子版提交给各班团支书汇总。3月1日团支书审核报名人员基本资格和材料。
2.召开支部团员大会:3月4日之前。会议结束后需将本次推优大会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中(智慧团建-团的会议-推优入党模块)。
请注意:团员人数超过10人的团支部,推优的积极分子人数不超过团支部总人数的10%(如某团支部总人数为16人,16*10%=1.6,即该支部最多推1人);团员人数低于10人的团支部,推优的积极分子人数为1人。
3.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2),填写前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附件3)。
(1)本科生:3月5日中午12点之前,本科生各团支部将电子版《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2)及《入党申请人推优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本科生组织部邮箱xmusrzz@163.com,纸质版推荐表递交至林旎睿,没有提交的支部视为没有推荐。
(2)研究生:3月5日中午12点之前,研究生各团支部将电子版《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2)及《入党申请人推优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研究生组织部邮箱ssazzb@163.com,纸质版推荐表递交给研究生组织部联系人卢心兰,没有提交的支部视为没有推荐。
4.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