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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人类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厦门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4年11月05日  点击:[]

各位同学:

学校已发布开展厦门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2471.htm),现将我院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追加名额和评审说明

我院本次追加分配名额为博士研究生1个,硕士研究生2个。

注:1、第一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中,我院博士研究生1个名额原为与电影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共同竞争。根据学校通知,本次追加后,该指标不再在校级层面竞争,纳入本次总分配名额中进行分配。因此2022级人类学博士杨晓敏从第一轮差额竞争调整为定额获得,特此说明

2本轮补充评选不影响20249月已评定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已申请2024年第一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但未评上的硕士研究生,自动纳入本次评选,无需重复申请,但可增补符合时间范围的证明材料。

3、本轮补充评选参评资格、成果取得截止日期等评审要求、提交材料要求应与原评审要求保持一致,校级原通知详见: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1531.htm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二、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1 号)

2.《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0 年制订)

三、奖学金评审报送材料

提交材料清单: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

2.承诺书(需手签名)

3.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学习成绩登记表(可在事务大厅打印)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教务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已经使用过的成果,请主动标注。

5.志愿服务工时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

6.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④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四、材料提交时间

本轮补充评选工作涉及评定及公示,时间紧张,请有意参评同学于11月6日(星期三)18: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到学院团委209办公室张老师处,电子版以“某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为标题,发送到学院学工邮箱ssaxg@xmu.edu.cn

请有意参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



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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